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指〔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工作方案》(明院字[2023]116号)工作安排,现对2024届毕业就业资格审核工作方案做补充通知。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建设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要求,确保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签约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我院2024届预计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建设。
二、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工作流程
1.学校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预计毕业生下载”中获取2024届毕业生基础数据。根据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htspww.ljob.org.cn/)提供的“生源模板”进行数据整理后上传至该平台“生源信息管理”。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在2022年9月13日前已完成此项工作。)
2.学生在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核对完善本人基础信息,经系、院两级审核后上报至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审核依据见附件1)。如出现上传数据报错,请根据系统反馈的原因及时修改调整数据。
(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工作方案中提出:学生在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生源注册工作。各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生源注册审核工作。)
3.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将在2023年10月13日前完成2023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库上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工作。
三、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建设工作要求
1.毕业生和毕业班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生源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及完善工作。预计在2024届毕业(结业)的学生数据要做到应报尽报。
毕业生为本人生源信息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毕业班辅导员为2024届预计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籍管理工作人员为2024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第一责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2024届预计毕业生资助信息第一责任人。学工处为2024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建设、异动的日常维护和及时上报的第一责任人。
2. 要做好毕业生生源基础数据异动的日常维护,确保顺利完成2024年7月15日、8月31日、12月31日等统计节点的毕业去向报送工作,生源数据要与学籍数据、学历数据保持一致。
4.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字段及字典发生变更,相关人员要做好配合,须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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