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16: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4】7号),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家庭情况,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提高资助精准度,增强资助育人实效,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确保应助尽助。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访对象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

  2、在学业、生活及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特殊关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家访内容

  1、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年收入及支出、家庭经济的突发变化等;

  2、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各类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3、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家校沟通;

  4、收集家长、学生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析和整理,将家访结果、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学校资助中心。

  三、家访形式及时间

  1、本次家访时间为2024年7月-2024年9月。

  2、家访采取实地走访与线上家访相结合的形式。

  四、相关要求

  1、家访工作与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全覆盖。其中实际线下家访学生数不少于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数的10%。

  2、各学院要在家访前向学校提出相关经费申请并制订详细家访计划,提前掌握家访学生在校期间学业、生活、思想、心理、受奖助等情况,根据学校教育、管理、资助方面的政策内容,在家访前做好充分准备;

  3、在家访过程中,家访小组成员要坚持尊重、真诚、务实的原则,详细了解学生生活环境、成长背景及家人状况,全面准确地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在教育管理、资助育人等方面的具体做法,促进家校达成共识,合力育人;

  4、注意资料收集和整理。家访结束后,各学院要对家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不足与建议,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记录表》电子版及家访工作附件(照片、截图等)以“学院名称+家访工作”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5、家访期间,请注意交通、人身安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1日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通海路3号
联系电话:0515-82314618

邮编: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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